根据蒙古国总统法令,常升国家国旗
政治
蒙通社乌兰巴托7月10日电,为尊重并常升国旗,蒙古国总统乌·呼日勒苏赫发起并制定了法律草案,对《国家象征法》进行了修正,以及得到国家大呼拉尔的批准。
总统新闻办发言人额·早勒巴亚尔宣读了蒙古国总统以加强民族团结、培养爱国主义精神,、将国家历史传统传承给后代、以国家为荣和弘扬祖国为目的,颁布在首都乌兰巴托常升作为人民历史传统、愿望、团结、正义和精神的象征国旗的法令。
正值“国旗日”之际,在“乌兰巴托”公园举行常升国旗仪式。
乌·呼日勒苏赫总统在致辞中表示,“从今天起,象征着蒙古国独立和主权、蒙古人民团结和家伟大力量的国旗在首都乌兰巴托常升起。愿蒙古国在永恒蓝天的统治下崛起”。
从今天起,16x8尺寸的国旗在“乌兰巴托”公园60米高处如此常升起。
国家大呼拉尔主席答·阿玛尔巴伊斯格楞、蒙古国总理鲁·奥云额尔登等官员出席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