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民有望同蒙古国公民一样缴纳社保和纳税

社会
miigaa@montsame.gov.mn
2021-06-15 13:27:37

       蒙古国国家大呼拉尔在2020年12月31日通过的《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 修订版 )》于2021年6月1日生效。 蒙古国对《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的60多处进行了补充和修改。随着修订该法律,将完善蒙古国签证管理,使蒙古国签证与国际接轨,如签发电子签证、开设签证中心、延长签证期限和取消某类签证等。蒙古国严格的签证分类使得无法添加或更改新签证类别。 为了实现多样化和增加签证种类,签证分类受法律严格监管变更为由政府设定。换言之,有望酌情添加、取消和修改签证类别。 除此之外,改变了只签发印刷版签证的概念并出台新规定,以用符合国际趋势的印刷和电子形式签发签证,改善外国公民的登记和管制。例如,将“在蒙古国停留超过30天的临时访客和因公务或私人目的在蒙古国居留的外国公民,需要在7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登记”这一内容改为“为外国公民提供住宿的公民、企业和组织需要在48小时内在移民局官网线上登记信息。

      之前,持有长期居留证的外国公民每次出蒙古国都要办理“出入境” 签证,这给他们带来了很多困难。因此,现在取消了“出入境”签证,拥有蒙古国长期居留证的外国公民出入蒙古国时无需申请“出入境”签证。 另外,为了依法规范电子签证和综合信息库的运行,改善外国公民的登记和管制,法律还规定在边境采集入境蒙古国的外国公民指纹并发放不会重复的编号。随着发放这些编号,将避免外国公民信息重叠,生成新的信息数据。而且,外国公民有望同蒙古国公民一样获取银行服务,缴纳社保和纳税。

      除上述变化外,《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修订版)》还解决了一些问题,包括签发“一日游”签证以及豁免有充分理由的外国公民驱逐出境等。随着实施上述法律,向外国人提供的公共服务变得更快捷, 而且还将助力向外宣传蒙古国,发展旅游业,增加投资,改进外国公民的签证和登记制度,达到国际标准的同时完善外国公民的管制。蒙古国《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于1993年首次制定,自2010年修订版通过以来,先后于2012年、2013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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