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关于蒙古国人权状况的第四次报告
政治
蒙通社乌兰巴托11月6日电,据外交部新闻办消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第50届会议于11月3日至14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
11月4日,由外交部国务秘书拉·孟和图希格率领的政府代表团向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会议提交讨论了蒙古国人权状况的第四次报告。根据联合国大会2006年第60/251号决议,联合国会员国需向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提交关于本国人权状况及履行所加入国际人权公约义务的报告。蒙古国曾于2010年提交首次报告,2015年提交第二次,2020年提交第三次报告。
本次会议由人权理事会副主席勒兹万·鲁苏主持,来自78个国家的代表发言。发言的各国代表对提交讨论蒙古国人权状况第四次报告表示感谢,并指出近年来蒙古国人权状况取得了显著进展。且与会者还就未来几年应采取的行动提供了咨询。
由蒙古国司法总理事会、国家检察总局、司法和内务部、外交部、家庭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文化体育旅游与青年部、教育部、自然环境与气候变化部、法院执行总局以及预防犯罪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等机构代表组成的工作组,对成员国提出的问题和咨询予以回应。
各国代表共同探讨并审议了儿童权利、童工问题、老年人权利、新闻自由、言论自由、保护性少数群体免受歧视和排斥、家庭暴力、空气污染、性别平等、司法独立以及反腐败等广泛议题。据计划,今后外交部将与相关机构共同制定实施咨询计划草案,并提交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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