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戈壁:戈壁地区委员会决定实施60个建设项目
经济
蒙通社乌兰巴托5月12日电,在政府实施的区域发展理念的框架内,根据《关于区域发展管理和协调法》,在各地区成立了职责为实施由国家保持的区域发展政策以及协调区域社会与经济问题的区域委员会。
根据由蒙古国政府实施的区域发展理念规定,戈壁地区包括东戈壁省、南戈壁省、中戈壁省和戈壁松贝尔省。在加强区域与地方自治制度的目标的框架内,于本月12日在东戈壁省赛音山达县举行了戈壁地区委员会首次会议。
由东戈壁省、南戈壁省、中戈壁省和戈壁松贝尔省省长、由戈壁地区当选的议会议员以及其他官员等60名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召开会议并开展了五个分会。其中有“戈壁地区发展-2040”、区域投资与发展项目、区域委员会与法律环境、区域特点与比较、生活质量和紧迫问题等。此外,还批准了到2025年在该地区框架内实施的多方面行动计划,还计划在东戈壁省举办20个项目和活动,在南戈壁省举办13个项目和活动,在中戈壁省举办14个项目和活动,在戈壁松贝尔省举办17个项目和活动。
蒙古国总理、议会议员、政府成员、政府机构官员、戈壁松贝尔省、东戈壁省、中戈壁省和南戈壁省代表、区域委员会委员、各省县各级国家机关代表、私营部门、国际组织、学者和公民代表等共有1183名代表共同出席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