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对新闻自由法修正案进行的评估结果
社会
蒙通社乌兰巴托3月28日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Globe International中心于本月27日在外交部举办了“新闻自由法讨论会”。
联合国驻蒙古国协调员亚普·范希登在讨论会上致开幕词时强调,“蒙古国国家大呼拉尔于1998年通过《新闻自由法》,是针对确保新闻的独立性并保护言论自由的重要步骤。但是,近年来新闻业所出现的快速变化是打造法律环境应符合与现代挑战的需求。
在此框架内,值得赞扬的是,为了符合国际标准和良好经验,蒙古国国家大呼拉尔在发起和实施对1998年通过的法律进行修改的工作。”
他还说,我相信新闻自由法将保护新闻学的独立性,防止非法限制,并确保多元化和多样性。蒙古国政府已向国家大呼拉尔提交《新闻自由法》修正案。起草者在起草该修正案时,尤其是在将言论自由有关的条款和规定符合于国际标准方面上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了对此予以支持的请求。据此,加拿大法律与民主中心为该法案提供了技术支持。
讨论会上介绍,根据保障言论自由的国际标准及各国优秀经验,对《新闻自由法》修正案进行了评估。
法律与民主中心主任、顾问、律师托比·孟德尔就此表示,“蒙古国政府修改《新闻自由法》并提交国家大呼拉尔审批,是一个积极、健康的现象。该法案显然针对保护新闻自由。”
如,在修正案中包括了禁止国家干预新闻组织一切活动、允许新闻媒体制定自身原则、保护记者权利以及对记者的信息来源保密等多个重要条款。”但是,他认为有几项规定要修改,并向司法和内务部长奥·阿拉坦格日勒提出了具体建议。
在讨论会中,Globe International中心律师巴·普勒布苏荣说,“司法和内务部于今年1月24日向国家大呼拉尔提交了《新闻自由法》修正案。作为一名研究者,我认为该修正案是相当好的一份。”
但我们不能只谈论《新闻自由法》。新闻自由是一个广泛的概念。目前,蒙古国共有932部法律施行。然而,仅仅谈论六部《新闻自由法》相关法律是还不够。因此,不能忽视其相关法案。”
与会者表示,在主要法案中要确立新闻监管的主导标准,并且在其他相关法律中纳入更为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