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成为最早批准“可持续发展目标金融分类”的国家之一
经济
“蒙古国可持续发展目标融资分类”在“稳定金融周-2023”高层政策讨论会及系列行动上获批。
在“可持续发展目标联合基金”资助下联合实施的“蒙古国推进可持续发展综合融资机制”联合计划框架内,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支持下由蒙古国稳定金融协会制定了《可持续发展融资分类》文件和类别,是根据国内外最佳实践和标准、反映参与方的意见和建议、符合蒙古国国情。就这样,蒙古国成为世界最早批准可持续发展目标分类的国家之一。
蒙古国于2019年首次制定并批准了国家绿色分类标准,用于识别可提供绿色融资的活动和项目的统一定义和分类标准。据此,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登记其绿色贷款、编制全行业综合报告,并衡量来自私营体的绿色贷款流量。此外,根据绿色分类法中的类别和行动创建了首批绿色债券、保险产品和投资基金。
随着批准上述分类,可登记和报告任何融资和投资流量对蒙古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贡献,并增强国内外投资者的信任。
预计到2030年实现全国贡献目标时需要117亿美元,而对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需要430亿美元的财政来源。
为此,要将当前和未来的资金流转向蒙古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以便加强和协调多方合作。随着可持续发展目标分类法获批,可增加支持上述目标的公私部门融资,吸引新资源,并为开辟新的市场做出重大贡献。
财政部长包·扎布赫楞、金融监管委员会主席德·巴亚尔赛汗、蒙央行行长贝·拉格瓦苏荣和存款保险公司执行经理萨·巴特尔苏荣签署《蒙古国可持续发展目标金融分类》批准令。